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京云律師事務(wù)所
2019-08-06 15:57:58
【摘要】劉先生與劉女士于2008年9月19日登記結(jié)婚。2009年9月雙方婚姻存續(xù)期間,以劉先生名義購(gòu)買房屋一套。2011年8月2日,劉女士因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年。法院判決離婚后,劉先生在劉女士不知情情況下出售房屋所得600萬,僅給劉女士50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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